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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1-09-19 点击数: 来源:

学院各单位:

2012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将于9月26日至10月26日期间进行申报。申报政策在资助体系、申请条件、资助方式以及申报方式等四大方面有较大变动,请申请人员务必仔细阅读,积极申报。并注意我校申报时间节点。

一、增设青年科学基金:每人只能资助1次,研究期限2-3年,资助经费5万元。

二、限项:省自然科学基金未结题项目主持人不得申请。

1、作为主持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主要成员”必须是注册会员,每人最多参与2个项目。

2、所有项目组人员(尤其是主要成员)须知情同意。“申请验证码”当年只能使用2次(请会员注意保管好本人的“申请验证码”)

3、在读研究生、博士后以及省外、境外科研人员不得申请。

三、各类项目申请(资助)资格的限制:

一般项目(8-10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主持一般项目:

1、2010年、2011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且资助经费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

2、正在主持省重大科技专项与优先主题题目,且2011年9月26日前未能结题的。

3、正在主持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累计经费达200万元的。

4、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期间获得资助的主持前3款所列项目的,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般项目将不予资助。

重点项目(30-40万)

1、 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 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杰青项目、国家973计划立项项目(课题)、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立项项目(课题),以及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3、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期间获得资助的主持前款所列项目的,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将不予资助。

杰青项目(30-40万元):

1、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是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承担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或者在国外研究机构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申请人应当是申请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3、已主持国家或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含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团队、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得申请2012年浙江省自然科学杰青基金项目。

四、资助方式的调整:

重点项目或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转一般项目:

鉴于重点项目、杰青项目资助名额有限,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选取,专家评价较好,但因名额限制无法获得资助的重点项目、省杰青项目转为一般项目予以资助。同时遵循自愿原则,总数不超过20项。申请时须同时填报一份一般项目申请书。

五、申报方式的调整:

申请书=简表+正文+参考文献

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正文不得泄露个人及所在单位信息;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及杰青项目推荐书须上传后打印;提交方式按截止时间统一上报。

六、会员登陆后请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相关研究成果信息。会员信息是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遴选评审专家、评价学术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请务必如实填写。请各位会员按省基金办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荐学术水平高,为人公正的省外专家。“省外专家推荐”栏目常年对注册会员开放。

七、集中填报和接收时间

我校201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填报工作,自2011年9月26日上午9:00时开始,10月20日下午16:00截止。各单位于10月18日前上报本单位的申报清单。

各系部于2011年11月1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注:内容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文档一致,提交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纸质申请书时须附推荐表三份)报科研处。

2011年11月8日前,申请人应将申请书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上传至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逾期上传的,将不能参加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

《申请指南》以及相关管理办法,请查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通知。http://www.zjnsf.gov.cn/

科研处  

201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