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4-17 点击数: 来源:
根据国家法定假日规定和我院校历安排,现将“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30日—5月6日,放假七天,4月28日(周六)补4月30日(周一)的课,4月29日(周日)补5月4日(周五)的课。
二、放假期间各单位应安排好值班,做好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学生、教工离校应注意自身安全,必须按时返校,5月6日晚参加晚自修。
四、有关部门组织好学生假日活动。
院 办
200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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