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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评估整改检查暨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0-10-26 08:56 -
各院、系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学院安排,评估整改检查及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间为第10-12周,即11月8日-11月26日,为保证本次检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印发《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评估整改检查暨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评估整改检查暨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评估整改检查暨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期中检查是学院对教学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的重要手段。通过期中教学检查和评估整改检查,了解全院各部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开展情况,全面掌握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肯定成绩,改进不足,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顺利实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组织管理
(一)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结果的汇总统计等工作,由评估办负责进行评估整改检查及结果的汇总统计等工作,校企合作处、评估办、实验实训中心、科研处、学生处、人事处、督导室等部门协助完成各项工作。
(二)成立两个评估整改检查工作小组:
系、部评估检查组
组长:杜宝山
组员:杨 柳、方正华、楼 望、何林福
秘书:王 斐、陈 虹
行政处、室评估检查组
组长:洪永铿
组员:张崇利、黄 涛、周美秀、刘 东
秘书:钟鹏建、林菁菁
(三)各系、部负责对本系部评估整改工作、教学工作及学生管理工作进行自查。
(四)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对本教研室每位教师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五)各系党总支书记负责对本系教师的师德师风和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检查内容和步骤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将分为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汇总评议和整改提高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从2010年10月10日-10月28日)
制定《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评估整改检查暨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及实施方案》,并下发。
(二)宣传动员阶段(从2010年10月21日-11月7日)
各部门组织深入学习领会浙征职[2010]36号和浙征职[2010]56号文件精神,结合部门实际,动员全体教职工积极认真贯彻落实评估整改工作任务。
(三)组织实施阶段(从2010年11月8日-11月26日)
本次期中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评估整改工作、教师教学过程实施情况以及学生学习情况的检查。
1.各系、部按各自的职责范围检查本部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开展情况;至少要有一份评估整改的总结材料(初稿)。
(1)各系、部检查本系特色专业、精品课程、重点教材(校企合作)建设与申报进展情况;
(2)各系检查校外实习实训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各系、部检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
(4)各系、部检查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包括校内实验实训和校外实习实训)、实验实训室建设(职场氛围、文化建设、个性体现、突出特色、各种记录等)的进展情况;
(5)各教研室普查各任课教师的学生上课点名册、教学进度、教案、作业布置及批改和辅导答疑情况;
(6)各教研室检查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及执行情况;
(7)各系部检查各教研室科研、教研活动、竞赛辅导开展情况;
(8)各系、部分别召开教师与学生座谈会(各系确定座谈会时间、地点并上报教务处,届时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安排人员参加);
(9)各系、部组织开展师生问卷调查。
(10)各系、部根据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整改方案的要求,检查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
(11)各系、部根据本部门日常教学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2.相关职能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1)评估整改检查组根据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整改方案的要求检查各部门评估整改资料的准备情况;各部门至少要有一份评估整改总结材料(初稿),主要突出评估整改后的成效;
(2)评估办和教务处检查各专业教研室专业建设、评估整改资料准备的实际进展情况;
(3)教务处根据学院规定,安排中层以上干部随机抽查听课的教师名单,检查被抽到教师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包括校内实验实训和校外实习实训)、教师执教能力培训与项目化教学改革进展情况;
(4)教务处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任课教师的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答疑等及实施听课评课和竞赛辅导情况;
(5)教务处负责检查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及按教学计划设置课程的教学大纲是否齐全、规范,授课计划执行的情况;
(6)教务处分别召开教师及学生座谈会,检查和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并听取对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 教务处牵头组织专家对教研项目(省级、院级特色专业、重点专业、精品课程、重点教材等)进行中期检查。
(8)校企合作处负责检查各系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进展情况;
(9)学生处负责检查到课率及早、晚自修情况,并收集班主任和学生对教学管理工作与教学质量、学院学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10)人事处会同各系党总支负责检查各系部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11)科研处负责检查各系部科研、教研活动情况;
(12)实验实训中心会同教务处检查校内实验实训室建设的进展情况;
(13)教务处及网络中心设立一个期中教学检查征求意见箱和网上信箱,广泛收集全院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四)汇总评议阶段(从2010年11月27日-12月3日)
期中检查结束后召开总结交流会,由各系部、中心汇报、交流期中检查自查情况,教务处和评估办分别通报期中教学检查和评估整改检查总体情况。总结交流会时间暂定在第14周,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整改提高阶段(从2010年12月4日-2011年1月4日)
根据期中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评估办、教务处将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活动。
四、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期中检查工作,认真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期中检查资料是学院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教学质量优劣的客观反映,教务处、相关部门与各系、部都应认真做好检查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工作,并利用检查结果促进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期中教学检查资料按教学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教学档案管理范围,作为检查、评估和考核各系部、教研室、教师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四)各部门、各系部于11月29日之前把《期中教学检查报告》和《评估整改总结》(均为修改后的正式稿),分别交教务处和评估办,由教务处和评估办分别汇总写出期中教学检查情况通报和学院评估整改情况通报上报学院,并向全院各部门通报。
附件:1.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检查时间安排